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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电子商务亟待“立法” 专家支招网上购物心得
  • 时间:2008-08-27 10:38 AM 来源:浙江新闻网 作者阅读:
中新浙江网8月26日电 电子商务这几年在上海异军突起,然而相关的法律仍存在一定空白。现在,这一空白有望得到填补,目前上海电子商务法规正在制定之中。今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李民权,上海百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凌震,做客人大网议日聊天室,就“电子商务立法”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网上安全购物心得。

  消费者网上购物应注意自我保护

  眼下,方便快捷的购物理念使网上购物成为都市时尚一族的新宠,但也有人对网上购物的安全性持有怀疑。对此,凌震表示,在网上购物的时候,消费者要注重出售方的信誉、企业规模和及时验货,这样网上购物才有保障。“因为网上购物你看不到对方的规模和产品,如果对方有一定的信誉和规模的话,我相信他们会比较注重这方面的牌誉,通常这个问题不太会发生。因为作为一个规模较大的商家来说,不会因为消费者一笔两笔生意而影响到自己的声誉。”

  凌震还表示,“验货是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环节,你看到东西了,商品符合你的要求,双方银货两讫;如果你当场不验货,过后造成争议,就会比较难解决。”

  开展电子商务到现在已经有8年了,凌震认为,电子商务的主要问题不在产品质量上,“顾客反映产品质量上、信誉上的问题还是少数,而且即使有少量的这方面问题,也能妥善得到解决。电子商务问题集中在送货、商品缺货、配送时间衔接不够准等方面。”

  用法律来规范网上购物交易

  消费者除了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外,还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李民权表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国家和地方都十分重视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问题。”

  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有关部委也制定了有关电子商务的规章。广东省02年12月6日通过了“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

  而在向国际大都市迈进的上海,为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地方法规,就显得十分必要。目前上海正在积极制定电子商务法规。

  对于正在制定的电子商务法规,李民权认为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中的职责;第二,采取积极的措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三,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环境。支持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参与电子商务,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生争议时要学会投诉

  “网上购物关键是你要有验货的环节,辩明商品的真伪”,凌震表示,“刚才已经谈到,如果发生争议,应该先与销售方取得联系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话,可以通过市消费者协会、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来加以解决。当然,如果你选择的供应商不妥,他们是一些不法商户,在网上销售的东西属伪劣产品,你到时候连人也找不到,那就没法维护权益了。所以要选择有一定品牌的企业来购物,那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些企业它跑不了,你投诉的话,必然应该能够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yang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