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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 时间:2004-09-20 07:45 AM 来源:沪江电子商务网 作者:yangjz 阅读: 次
关于举办首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于2004年8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5年4月1日实施。电子签名法涉及网络商务活动中有关数据电文(电子票据、单证、商务协议文本等)、电子签名(包括用签名加密的电子印章)以及认证机构等各个方面,为电子商务中信息流、金融流和物流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环境,对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电子签名法实施后,有关网上交易及认证服务将依照电子签名法来进行,这就必须要有技术手段的支持,特别是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中。而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技术环境距离电子签名法实施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在技术、软件、硬件、产品和应用开发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全面、准确地理解电子签名法的内容和意义,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规章制度,把握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商务和相关市场发展所提供的契机,以科学的发展观,加快推动中国电子商务健康、持续的发展。
电子签名法将赋予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及用户哪些具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本次立法反映了我国在电子商务与网络法制环境建设中的那些原则?以及对于电子签名法实施后,如何推广电子数据文件和电子签名应用?这些都引起了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和用户的广泛关注。
大力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依法加强行业自律,努力提高广大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的法律意识,增强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促进我国电子商务法制环境的建立和完善。为此,我会将陆续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高级培训班”。
首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高级培训班”定于2004年9月25至26日在北京举办,届时将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部、民政部、公安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的领导和参与起草和制定电子签名法的专家,围绕电子签名法的理论基础、研制过程、条文释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经营规范和市场准入等内容,通过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讲座与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展开全面研讨。
首期培训班名额120人,按报名时间顺序安排。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二零零肆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
主讲单位
全国人大财经委
全国人大法律委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信息产业部
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
公安大学
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
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委员会
附件二
培 训 须 知
一、地点:京西宾馆(海淀区羊坊店西路1号,公主坟往东第一个红绿灯右转) 电话:010-68536633
二、会议费:非住宿代表:1500元/人,包括听课费、资料费、餐费等;
住宿代表:2300元/人,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
三、请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安排相关负责人填写回执,于9月20日前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回执后,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形式给予确认;
四、希望大家尽快报名,首期培训人数以120名为限,按报名时间顺序安排。
五、报到地点:京西宾馆东楼大厅
报到时间:9月24日 16:00-22:00
9月25日 8:00-9:00
注:凭通知进入京西宾馆和报到
会务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2号楼106室(100846)
电 话:010-68208247 68208238 68200729
传 真:010-68208238
联系人:霍光 刘树安 张涛 陈霄
E-mail :hg@ec.org.cn lsa@ec.org.cn
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已于2004年8月28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5年4月1日实施。电子签名法涉及网络商务活动中有关数据电文(电子票据、单证、商务协议文本等)、电子签名(包括用签名加密的电子印章)以及认证机构等各个方面,为电子商务中信息流、金融流和物流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环境,对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电子签名法实施后,有关网上交易及认证服务将依照电子签名法来进行,这就必须要有技术手段的支持,特别是在计算机信息网络环境中。而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技术环境距离电子签名法实施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在技术、软件、硬件、产品和应用开发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全面、准确地理解电子签名法的内容和意义,有助于企业及时调整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规章制度,把握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商务和相关市场发展所提供的契机,以科学的发展观,加快推动中国电子商务健康、持续的发展。
电子签名法将赋予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及用户哪些具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本次立法反映了我国在电子商务与网络法制环境建设中的那些原则?以及对于电子签名法实施后,如何推广电子数据文件和电子签名应用?这些都引起了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和用户的广泛关注。
大力推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依法加强行业自律,努力提高广大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的法律意识,增强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促进我国电子商务法制环境的建立和完善。为此,我会将陆续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高级培训班”。
首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高级培训班”定于2004年9月25至26日在北京举办,届时将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部、民政部、公安部、教育部、人事部、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的领导和参与起草和制定电子签名法的专家,围绕电子签名法的理论基础、研制过程、条文释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电子商务认证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经营规范和市场准入等内容,通过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讲座与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展开全面研讨。
首期培训班名额120人,按报名时间顺序安排。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二零零肆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
主讲单位
全国人大财经委
全国人大法律委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信息产业部
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
公安大学
国家信息安全评测中心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
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委员会
附件二
培 训 须 知
一、地点:京西宾馆(海淀区羊坊店西路1号,公主坟往东第一个红绿灯右转) 电话:010-68536633
二、会议费:非住宿代表:1500元/人,包括听课费、资料费、餐费等;
住宿代表:2300元/人,组委会统一安排住宿。
三、请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安排相关负责人填写回执,于9月20日前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回执后,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形式给予确认;
四、希望大家尽快报名,首期培训人数以120名为限,按报名时间顺序安排。
五、报到地点:京西宾馆东楼大厅
报到时间:9月24日 16:00-22:00
9月25日 8:00-9:00
注:凭通知进入京西宾馆和报到
会务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2号楼106室(100846)
电 话:010-68208247 68208238 68200729
传 真:010-68208238
联系人:霍光 刘树安 张涛 陈霄
E-mail :hg@ec.org.cn lsa@ec.org.cn
责任编辑:yangj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