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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时间:2007-09-10 01:07 AM 来源:统计学会 作者: 阅读: 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各地方外经贸统计学会、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我国商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结合当前实际,求真务实,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国商务统计领域的学术研究,提高商务统计及相关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好商务统计工作,为我国商务事业发展服务,商务部综合司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六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活动》。今年四月二十日,商务部综合司、中国外经贸统计学会联合下发商统学字2007〈13〉号《关于印发当前商务统计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并于六月十八日在太原市召开的商务统计理论研究工作座谈会上做了布置。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会员,商业和外经贸企业、有关大专院校的单位和个人2005年10月份以后撰写的有关国内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方面的论文均可参评。
二、论文参考题目
1、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优化出口,扩大进口,减少顺差的政策措施研究。
3、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4、改善消费条件和消费环境,扩大居民消费。
5、充分发挥商务部门在扩大消费中的重要作用。
6、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利用外资质量。
7、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8、引导和规范对外投资合作,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9、落实国家创新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0、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
11、提高应对贸易摩擦能力,保障产业安全。
12、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建设和谐社会。
13、加快西部开放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4、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加快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5、当前商务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
三、对论文的要求
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地方外经贸统计学会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学会论文的征集、初审、推荐等项工作。沿海10省市及计划单列市,每个单位推荐论文不少于5篇;中部6省,每个单位推荐论文不少于3篇;西部省区和会员单位,每个单位都要推荐论文。
2、作者须在上述规定论文参考题目范围内命题。并要体现“统计”特色,运用翔实的统计资料和统计方法分析、论证其观点。
3、立论准确、主题鲜明;联系实际、内容翔实;结构严谨、文字简练。
4、论文篇幅3000字左右。
5、每个作者只限1篇论文参评。
6、参评论文如通过电子邮件或软盘报送,必须署实名,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并在论文首页右上角注明“商务统计参评论文”字样;如以纸质文件形式报送,必须报送2份,即署名、写明工作单位和通讯地址与不署名、不写工作单位和通信地址各1份。
7、报送论文不退稿,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方法
1、商务部综合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及聘请的专家共同组成第六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委员会。
2、将所有参评论文分成两个组:大专院校为甲组,地方行政、企事业单位为乙组,依次决定本组的获奖名次。
3、本次评选活动设论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暂定甲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乙组评选一等奖1名、
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主要在参评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或地方外经贸统计学会中产生。优秀组织奖的条件是:
⑴对评选活动重视,积极部署、组织落实本《通知》,广泛征集论文参评。
⑵选送和获奖论文的数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动员相关人员尤其是商务主管部门的统计人员积极参与,努力做好论文的撰写、征集、初审和推荐工作。
五、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2007年11月5日。
2、评选结束时间;2007年12月20日。
3、宣布评选结果和颁奖:拟于2008年初在全国外贸统计及重点联系企业工作会议上宣布评选结果并对获奖论文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状和奖金。
4、对获奖论文将在《对外经贸统计》杂志上分期选登。
六、论文报送程序
地方单位和个人的参评论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或各地方外经贸易统计学会组织汇总后报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编辑部;中央有关企业和大专院校的参评论文,由作者直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菜厂胡同58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239340、65239338
传真:010—65239340、65239338
电子信箱:tjxhbjb@sina.com
联 系 人:计友鹏 、董斌
商务部综合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
二00七年九月四日
为适应我国商务事业发展的新形势,结合当前实际,求真务实,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国商务统计领域的学术研究,提高商务统计及相关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好商务统计工作,为我国商务事业发展服务,商务部综合司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决定联合举办《第六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活动》。今年四月二十日,商务部综合司、中国外经贸统计学会联合下发商统学字2007〈13〉号《关于印发当前商务统计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并于六月十八日在太原市召开的商务统计理论研究工作座谈会上做了布置。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会员,商业和外经贸企业、有关大专院校的单位和个人2005年10月份以后撰写的有关国内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方面的论文均可参评。
二、论文参考题目
1、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2、优化出口,扩大进口,减少顺差的政策措施研究。
3、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4、改善消费条件和消费环境,扩大居民消费。
5、充分发挥商务部门在扩大消费中的重要作用。
6、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利用外资质量。
7、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8、引导和规范对外投资合作,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
9、落实国家创新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10、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自主创新。
11、提高应对贸易摩擦能力,保障产业安全。
12、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促进建设和谐社会。
13、加快西部开放步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14、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加快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5、当前商务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途径。
三、对论文的要求
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地方外经贸统计学会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学会论文的征集、初审、推荐等项工作。沿海10省市及计划单列市,每个单位推荐论文不少于5篇;中部6省,每个单位推荐论文不少于3篇;西部省区和会员单位,每个单位都要推荐论文。
2、作者须在上述规定论文参考题目范围内命题。并要体现“统计”特色,运用翔实的统计资料和统计方法分析、论证其观点。
3、立论准确、主题鲜明;联系实际、内容翔实;结构严谨、文字简练。
4、论文篇幅3000字左右。
5、每个作者只限1篇论文参评。
6、参评论文如通过电子邮件或软盘报送,必须署实名,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并在论文首页右上角注明“商务统计参评论文”字样;如以纸质文件形式报送,必须报送2份,即署名、写明工作单位和通讯地址与不署名、不写工作单位和通信地址各1份。
7、报送论文不退稿,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方法
1、商务部综合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及聘请的专家共同组成第六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委员会。
2、将所有参评论文分成两个组:大专院校为甲组,地方行政、企事业单位为乙组,依次决定本组的获奖名次。
3、本次评选活动设论文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暂定甲组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乙组评选一等奖1名、
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主要在参评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或地方外经贸统计学会中产生。优秀组织奖的条件是:
⑴对评选活动重视,积极部署、组织落实本《通知》,广泛征集论文参评。
⑵选送和获奖论文的数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动员相关人员尤其是商务主管部门的统计人员积极参与,努力做好论文的撰写、征集、初审和推荐工作。
五、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2007年11月5日。
2、评选结束时间;2007年12月20日。
3、宣布评选结果和颁奖:拟于2008年初在全国外贸统计及重点联系企业工作会议上宣布评选结果并对获奖论文作者和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颁发奖状和奖金。
4、对获奖论文将在《对外经贸统计》杂志上分期选登。
六、论文报送程序
地方单位和个人的参评论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或各地方外经贸易统计学会组织汇总后报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编辑部;中央有关企业和大专院校的参评论文,由作者直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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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计友鹏 、董斌
商务部综合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
二00七年九月四日
责任编辑:whison